游戏音乐作品委托开发合同书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香港网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以下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设计之在线游戏提供音乐、音效、语音作品的开发制作,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内所列的各项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本合同所指的开发制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1.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制作符合甲方要求的游戏项目音乐、音效、语音资源(以下简称“本合同产品”或“音乐作品”)
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制作的“本合同产品”的相对应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表》[参考本合同附件二:《委托开发需求表》(模板)]及甲方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发出或反馈的其他需求。
二、甲乙双方指定之项目责任人
(详见附件四)
三、本合同产品交付交付时间、方式、地点及费用
1. 甲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通过甲方指定邮箱或APC系统将每期《委托开发需求
表》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乙方回复确认邮件或在1个工作日内未回复明确拒绝邮件即视为接受此委托,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当期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表》的制作要求、交付时间进行本合同产品的开发制作及交付。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发送的邮件均用附件四指定邮箱发送和接收。
2. 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具体采取何种形式以甲方在当期含《委托开发需求表》邮件中列明的要求为准:
a)一类非监棚交付(适用于非录制类音频作品,如音效制作等):乙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开发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用甲方当期含《委托开发需求表》邮件中指定NXN或FTP路径传输文件方式送至甲方处,同时乙方通过邮件告知甲方已发送,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合同产品后用邮件对产品进行确认合格或提出异议。
b)二类监棚交付(适用于语音录制等):甲方委派针对每个项目的甲方代表现场/远程即时视频监督项目进程,现场/远程即时视频判定项目产品合格与否(精确到每个字)。甲方代表可在录制现场/远程即时视频中按制作标准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完成语音产品录制后,甲方代表当场/远程即时视频确认合格与否。现场/远程即时视频监督过程中甲方代表当场在录制内容列表上签署确认合格字样则甲方初步验收合格,该初步验收文件甲乙双方留存电子版。甲方代表认定不合格的部分由乙方在录音现场一直修改到甲方认定合格为止。
乙方将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产品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用甲方当期含《委托开发需求表》邮件中指定NXN或FTP路径传输文件方式送至甲方处,同时乙方通过邮件告知甲方已发送,由甲方进行最终验收。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传输的产品与甲方代表在现场/远程即时视频监督初步确认的合格产品不一致的,或者乙方传输的产品与当期《委托开发需求表》邮件中指定输出产品格式不相符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认定为产品经验收不合格。
双方采取美元进行结算。本合同累计总金额上限是USD【】元(大写:美元【】元整,含税)。超过部分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对于超出累计总金额上限的需求,应及时邮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等事宜。
4. 付款方式:
a) 甲方将根据乙方开发完成情况,对甲方每一期发出的《委托开发需求表》中所涉及的费用按月进行结算。
b) 乙方需在每月1号至5号间,对上月制作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通过的美术作品开具形式发票,超过5号未与甲方确认开票结算的制作内容将合并到下个月进行结算。
c) 形式发票可以合并为一张开具,但随附的《结算单》【参考本合同附件二《结算单》(模板)】仍需按甲方确认验收的结算单中列明的内容和批次分开打印签字。甲方只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形式发票和正确的结算单之日起20-2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美术作品涉及的费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形式发票造成付款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e) 对于已经制作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的作品,乙方应在自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开具发票。除有特殊原因且与甲方确认过的外,超过3个月未向甲方申请结算的款项,甲方有权拒绝支持。
f) 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用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e)乙方进行本合同产品开发制作的地点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以邮件的形式向乙方发送每期音乐作品的《委托开发需求表》。
2. 甲方有权审核验收乙方开发制作的成品。如果乙方所开发制作的成品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选择拒收或要求乙方在甲方另行指定的时间内将所开发制作的成品修改完成并按时交付给甲方。
如甲方选择拒收的或经修改后仍无法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尚未结算的款项,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此导致的迟延交付,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八条之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所开发制作的成品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同意接受的,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价格并以邮件形式确认,结算时以重新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3. 甲方对每一次提交审核的内容,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以邮件的形式确认或提出反馈意见,以确保开发制作进度不受影响。甲方因自身过失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的,也未提出任何要求延长反馈期限情况说明的,将视为对乙方产品的确认。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期发送的附件二《委托开发需求表》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进行本合同产品的开发制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二的详细计划履行本合同。乙方每次提交给甲方审
核的作品应在附件二中指定交付日期当天的18时前通过甲方指定NXN/FTP 平台下路径向甲方发送,同时用邮件提示甲方已发送。
3.乙方应亲自开发制作每批产品,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乙方应按附件二中的具体流程操作,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进行审核,等甲方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制作,确保工作进度。
4.乙方应按照《委托开发需求表》规定的日期完成开发制作并交到甲方处。
5.乙方完成相应的开发制作并经甲方确认合格以后,有权从甲方得到开发制作费用。对于乙方开发失败的产品,风险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保证
a) 其本身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完全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b) 其以熟练、专业的方式完成服务,以及其提供的一切产品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并适合于甲方的商业目的。
c) 其有签订并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并且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产品无侵害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权利的情形。如乙方之行为有任何侵害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权利引起第三方侵权诉讼或主张权利时,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乙方处理侵权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对上述侵权行为的争议,乙方同意使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d) 对于甲方认定不合格的作品,在甲方表示验收通过前(验收以甲方指定负责人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在甲方的需求没有变化的前提下,乙方应无条件根据甲方反馈进行调整和修改直至甲方认可为止。如验收合格后,甲方认为音乐作品还需再
做调整,产生的额外制作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本合同产品需包含源文件(wav 格式)。
f) 音乐作品的制作内容或录音过程中,涉及任何第三方授权事项,乙方均应确保已获得第三方合法授权。如果乙方未经授权使用第三方作品为甲方开发制作音乐作品发生表演权、版权或其他侵权纠纷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g) 如甲方需要使用参与音乐作品制作的演员/导演/乐手/配音员的肖像用于宣传,甲方应在发出需求前告知乙方,乙方应全力配合,相关合作细节及费用由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协商。
六、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之存在及本合同条款本身)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七、知识产权
1.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对依本合同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商标、开发设计图案、人物形象、主人公名称、武功招式、游戏截图以及本合同涉及产品的游戏录频、文案、视听资料以及委托开发产品本身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超出合同目的范围的任何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上述图案、标识、形象、文案、视听资料或其他任何与网易相关的名称、商标、形象和标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承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对依本合同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商标、开发设计图案、人物形象、主人公名称、武功招式、游戏截图、文案、视听资料以及委托开发
产品本身的上述各项专有权利,并承诺不在甲方委托的范围之外擅自加工、销售相关产品,或将制作产品交付、销售给未经甲方许可的任何第三方。
3. 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而开发制作的一切成品、半成品、衍生品(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作品成品或半成品,音乐及歌曲的相关录音素材,成品或半成品的创意,依据甲方设计方案创作的衍生品等等;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成品wav,分轨wav,编曲工程,混音工程,FMOD工程文件)的所有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享有,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去效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对本合同产品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制作之成品、半成品、衍生品转让、租赁或以任何形式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衍生品),乙方如需用于自身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展示,官方媒体发布,申请奖项等等),应提前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方式(期限)支付乙方开发制作经费,逾期每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欠款的1‰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项目完成本合同产品,乙方每迟延一天交付的,甲方有权扣除此迟延交付产品对应开发制作费用的1%作为逾期违约金;延迟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本合同产品,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因迟延交付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3.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若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开发事项委托他人进行的,除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委托开发需求表》对应的费用外,乙方应支付与该《委托开发需求表》对应费用额度等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由于某种原因终止后,本条款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仍将继续有效。
九、不可抗力
1.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未及时通知的,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扩大损失依然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但尚未造成对本合同根本违约的,另一方应该在履约时间上给予对方适当的宽限;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作期间
1. 本合同合作期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内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表》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有效委托开发需求。但如果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总额超出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约定的累计总金额上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 虽然有本条第1款的约定,但若至合同截止之日,若某个甲方已经下单的委托开发需求仍在执行中,且该委托需求不违背本合同框架总金额上限约定(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总额不超出本合同第三条之第3点约定的累计总金额上限)的,该委托开发需求继续有效,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仍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合同以替代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4. 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可以以签署书面补充合同的方式将本框架合同期限延长,在延长期限内甲方仍可依据本合同条款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仍依据本合同条款进行相关款项结算。但前述的期限延长最长为3个月,且延长期限内发生的费用金额将计入本合同累计总金额中,而不得违背本合同第三条之第3点的约定。
十一、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且乙方签字并按捺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鉴于此合同在广州市天河区签订, 未尽事宜和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4. 本合同附有四个附件:附件一:《商业道德责任书》;附件二:《委托开发需求表》(模板),附件三:《结算单》(模板);附件四:《双方联系信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香港网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
签字并按捺手印 :
签署日期:
附件一: 商业道德责任书
鉴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为知名的上市公司,为规范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各项业务合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凡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合作方,理解、支持并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尤其理解下列各项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将给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带来严重的经营风险,破坏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廉洁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严重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于道德法律所不容。因此,合作方同意下述处罚措施:
如发现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合作方直接、间接或试图索取、收受金钱、物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馈赠,合作方有义务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举报,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将及时查证处理,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工作人员直接、间接或试图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试图采取其他任何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置业、合作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等。
基于合作方理解廉洁诚信的商业道德是合作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的最基本前提,合作方承诺将严守廉洁诚信准则。如发现合作方或合作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解除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包括各种费用、分成、代收款等在内的所有款项,并有权要求合作方立即返还全部因双方合作关系而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获得的款项,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合作方承担;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带来恶劣影响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追究合作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情节严重者将终止一至三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
本责任书经合作方签署后生效,本责任书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终止。
合作方:【】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