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设计之在线游戏提供美术作品的开发制作,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内所列的各项条款并共同遵守。
(详见附件四)
1. 甲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通过甲方指定邮箱将每期《委托开发需求表》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乙方严格按照《委托开发需求表》的制作要求、交付时间进行本合同产品的开发制作及交付。
2. 交付方式:乙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开发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用邮件或者云盘方式进行交付,同时乙方通过邮件告知甲方已发送,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合同产品后用邮件对产品进行确认合格或提出异议。所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发送的邮件均用附件四指定邮箱发送和接收。
3. 付款标准:
具体每单个美术形象的付款标准、开发制作周期及制作费用均以《委托开发需求表》列明的周期和费用为准。为避免任何歧义,乙方确认对甲方委托开发需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双方采取进行结算。
本合同累计总金额上限是元(大写:元整,含税),超过部分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对于超出累计总金额上限的需求,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等事宜。
4. 付款方式及发票开具要求:
甲方将根据乙方开发完成情况,对甲方每一期发出的《委托开发需求表》中所涉及的费用按月进行结算。
乙方需在每月1号至5号间,对上月制作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通过的美术作品开具形式发票,超过5号未与甲方确认开票结算的制作内容将合并到下个月进行结算。
形式发票可以合并为一张开具,但随附的《结算单》【参考本合同附件二《结算单》(模板)】仍需按甲方确认验收的结算单中列明的内容和批次分开打印签字。甲方只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形式发票和正确的结算单之日起20-2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美术作品涉及的费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形式发票造成付款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已经制作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的作品,乙方应在自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开具形式发票申请结算。除非发生特殊原因且经甲方商务人员电子邮件确认外,若乙方超过3个月仍未向甲方申请结算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
5. 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用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Swift code:
乙方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期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表》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进行本合同产品的开发制作。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开发需求表》的详细计划履行本合同。乙方每次提交给甲方审核的作品应在《委托开发需求表》中指定交付日期当天的。
3. 乙方应亲自开发制作每批产品,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乙方应按《委托开发需求表》中具体流程操作,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进行审核,等甲方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发制作,确保工作进度。
4. 乙方应按照《委托开发需求表》规定的日期完成开发制作并交到甲方处。
5. 乙方完成相应的开发制作并经甲方确认合格以后,有权从甲方得到开发制作费用。对于乙方开发失败的产品,风险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保证
a) 其本身具备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b) 其以熟练、专业的方式完成服务,以及其提供的一切产品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并适合于甲方的商业目的。
c) 其有签订并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并且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产品无侵害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合法权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若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乙方提供的产品属于该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创作的职务作品),否则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之行为有任何侵害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权利引起第三方侵权诉讼或主张权利时,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乙方处理侵权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对上述侵权行为的争议,乙方同意使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7.鉴于本合同产品的制作要求无法量化,乙方同意本合同产品最终的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1. 本合同合作期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内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表》构成本合同项下的有效委托开发需求。但如果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总额超出本合同第三条之第3点约定的累计总金额上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 虽然有本条第1款的约定,但若至合同截止之日,若某个甲方已经下单的委托开发需求仍在执行中,且该委托需求不违背本合同框架总金额上限约定(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总额不超出本合同第三条之第3点约定的累计总金额上限)的,该委托开发需求继续有效,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仍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除发生本条第2之情形外,本合同合作期满或者甲方发送的委托开发需求总额已达到本合同第三条之第3点约定的累计总金额上限的,合同自动终止,若双方仍需合作的,应另行共同签署补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合同以替代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5.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可以以签署书面补充合同的方式将本框架合同期限延长,在延长期限内甲方仍可依据本合同条款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仍依据本合同条款进行相关款项结算。但前述的期限延长最长为3个月,且延长期限内发生的费用金额将计入本合同累计总金额中,而不得违背本合同第三条之第3点的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且乙方签名并按捺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鉴于此合同在广州市天河区签订, 未尽事宜和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4. 本合同附有四个附件:附件一:《商业道德责任书》;附件二:《结算单》(模板);附件三:《委托开发需求表》(模板),附件四:《双方联系信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香港网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手写签名并按捺手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