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州博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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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就合作模式, 双方确认为如下模式( 请填写"A" 或 "B", 如未填写则默认为"A" )
(1)A: 独家模式
即乙方与网易公司【独家】合作,即在合作期间,乙方应将CC直播平台作为视频直播的【独家平台】,确保本人(及旗下公会、旗下主播)不在其他频道或平台从事任何的视频直播活动、不得与其他频道或平台结成任何合作关系,不得创建/组织/管理/加入任何第三方的公会及/或第三方公会,不得为其他频道或平台及(或)第三方公会提供任何性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为其他频道或平台及/或第三方公会提供任何方式提供宣传、推广),不得将乙方(包括旗下公会、旗下主播)的署名(包括但不限于真名、笔名、艺名、昵称等指示身份的文字/符号等信息)以及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卡通肖像、画像等)、不得将公会旗号/名号自行在其他频道或平台用或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且合作期间,未经网易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旗下公会、旗下主播)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以任何身份参加任何第三方组织、举办、邀请的任何形式的合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商业接洽,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馈赠、赞助、资源。
(2)B:优先模式
即乙方应将CC直播平台作为视频直播公会的优先平台。乙方可同时在其他频道或平台开展视频直播的公会活动。
2.2 如乙方具备“视频制作”的才艺,则网易公司有权要求(请填入“A” 或“B”),;如未填写将默认为“A“):
(1)A:独家模式
乙方应将CC直播平台作为视频制作的【独家平台】,并仅在CC直播平台发布视频,不与任何其他第三方达成或开展相同或类似合作,不在其他频道或平台从事任何的视频制作/录制/发布/讲解/解说活动;
(2)B:优先模式
乙方应将CC直播平台作为视频制作的【优先发布平台】,并在网易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根据网易公司要求在网易公司指定的其他频道或平台上发布视频作品。
2.3 鉴于合作过程中网易公司将可能给予乙方优惠性的平台资源及(或)合作政策(具体以网易公司实际给予的资源/执行的政策为准)及在合作过程中主播将可能获悉/了解/掌握CC直播平台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息),故乙方在此明确同意:合作期满/解约之日起天内,乙方不得/不会与其他任何频道或平台缔结任何合作关系,不得/不会在其他任何频道或平台从事任何视频直播的相关活动。
3.1 合作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均含当日)。合作期满,网易公司享有优先续约权,且如到期后双方在天内未能签订续约合同,则网易公司有权主张本合同已视为自动续期(网易公司也有权主张视为已放弃续约)。如网易公司主张为自动续约则续约时长等同本合同有效期时长,后续续约合同到期后的续约处理亦按照本条款执行。乙方表示无异议。
查看更多(2)如违反本条,及/或在未经网易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展示本协议内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查看更多7.1 如乙方(特别约定:包括乙方旗下公会、乙方旗下主播)违反2.1条、2.2条、2.3条、4.5(6)的约定,则将视为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网易公司将有权收回乙方(包括旗下公会、旗下主播)在CC直播平台上已获得的全部平台/合作资源,收回乙方(包括旗下公会、旗下主播)在CC直播平台上的所有虚拟物品、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至少应为乙方在合作期间因在CC直播平台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或人民币万元整,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7.2 在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擅自解约或实际不再履行本合约的,网易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向网易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至少应为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或人民币万元整,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且乙方的解约行为将视为无效,且网易公司有权收回乙方(包括旗下公会、旗下主播)在CC直播平台上的所有虚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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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