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容碳粉 退换货判定准则

一、不接受退换货的情况: 1) 超过产品有效期的产品,无论何种情况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换货;
2) 非我公司产品或产品上无我司特有的质量追溯标识者;
3) 被非我公司人员打开过的产品;
4) 产品外观有明显的凹痕;
5) 没有品质品质问题及外观问题;
二、接受退货标准: 1) 已开启瓶盖,未打开铝箔纸,发现漏粉;
2) 存在偶然性材料或手工缺陷;
3) 客户投诉有问题的碳粉(包括打印有水波纹、底灰、颜色浅);
4) 客户投诉没有粘贴外标贴产品;
5) 我司要求召回产品;
三、灰色范畴: 1)未发现产品漏粉,但外观有粉漏出;
四、退货处理要求: 1) 尽量用原来的包装材料将产品包装好;
2) 包装物品足够保护产品在退货途中不损坏。
产品的保质期:(保质期自产品出厂之日计算) 碳粉保质期二十四个月(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