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综合系统用户服务规范及隐私政策

更新日期:2022年5月20日
生效日期:2022年5月20日

第一章    用户服务规范

—、总则

1.1工程管理综合系统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北京嘉瑞铭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工程管理综合系统”或“本站”)所有。

1.2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工程管理综合系统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本协议可由工程管理综合系统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1.4我们的产品基于DCloud uni-app(5+ App/Wap2App)开发,应用运行期间需要收集您的设备唯一识别码(IMEI/android ID/DEVICE_ID/IDFA、SIM 卡 IMSI 信息、OAID)以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并通过应用启动数据及异常错误日志分析改进性能和用户体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2.1工程管理综合系统的具体服务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 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帐号

3.1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可以获得本站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工程管理综合系统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用户按照注册时,我们不会要求您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注册,除非您自愿使用。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弓I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4.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 1 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 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用户对具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我们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管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工程管理综合系统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 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 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站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一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 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第二章    隐私政策

五、个人隐私信息收集、保护、存储及政策

5.1我们如何收集你个人信息以及内容

5.1.1你的身份证号、性别等内容

当你所在用户组管理员要求你在信息完善功能中填报你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入职日期等内容时,并且你已同意和主动填报后,我们才会收集和存储。

具体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紧急联系人姓名、紧急联系人电话、籍贯、入职时间。

5.1.2你的手机号

当你注册时,使用的是手机号注册,我们才会收集你的手机号信息,你完全可以不用手机号注册,不会影响你对本系统的使用。

5.1.3你手机的摄像头、照片、存储功能

当你使用资料管理、安全整改记录、质量整改记录、安全整改要求、质量整改要求等需要上传业务照片的功能时,我们才会提示开启你摄像头、相册照片和手机存储,记录你上传的图片。

5.1.4 除上述个人信息是由你主动同意后,我们才会收集的,其他任何你的个人信息,我们均不会收集,也不会在没有提示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收集。

5.2我们收集你个人信息的目的

5.2.1收集你身份证号、性别等内容的目的

具体包括你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紧急联系人姓名、紧急联系人电话、籍贯、入职时间。

收集上述信息,完全是应你在工程管理综合系统中所在用户组的管理员要求而收集的,同时也是你主动填写的,目的是你所在用户组管理员要更为详细的记录你个人信息,以便更好的对用户组所有成员进行人员管理。你可以选择拒绝填报。当你填报后,你可以要求管理员删除。

5.2.2收集你手机号的目的

我们不会要求你提供手机号,但你在注册时选择了用手机号注册,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不会用其做其他用途。真实的手机号更有利于你所在用户组组员之间的联系,能够方便用户组其他成员更好的联系你。不和你在同一个用户组的人员是无法看到你的手机号的。

5.2.3 收集你照片和存储的目的

因为工程管理过程中诸如资料管理、安全整改记录、质量整改记录、安全整改要求、质量整改要求等功能需要将工程的实际现场照片进行上传记录,以及将某些文献、技术资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工程管理综合系统中,所以当你使用这些功能时,需要你开启摄像头、相册和存储功能,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开启,这些图片,我们不会用于其他用途,这些图片仅仅只能被你所在的用户组成员看到。

5.3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目的变更

请你了解,随着我们业务的发展,可能会对工程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和提供的服务有所调整变化。原则上,当新功能或服务与我们当前提供的功能或服务相关时,收集与使用的个人信息将与原处理目的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在与原处理目的无直接或合理关联的场景下,我们收集、使用你的个人信息,会再次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以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确认方式另行向你进行告知说明,并征得你的同意。

5.3.1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请你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我们收集和使用你的个人信息不必事先征得你的授权同意:

a.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b.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c.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d.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e.出于维护你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f.你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g.根据个人信息主体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h.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你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i.用于维护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故障;

j.为开展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k.为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l.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你注意,如信息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你的个人身份,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你的个人信息;当你的信息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你的个人身份时或我们将无法与任何特定个人信息建立联系的数据与其他你的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时,这些信息在结合使用期间,将作为你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与保护。

5.4我们如何存储个人信息

5.4.1 存储地点

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你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不会将上述信息传输至境外,如果我们向境外传输,会严格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监管政策,并会遵循相关国家规定或者征求你的同意。

5.4.2 存储期限

我们仅在为提供工程管理综合系统及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内保留你的个人信息:例如:

· 手机号码:当你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时,我们需要持续保留你的手机号码,以便于向你提供正常的服务、应对你可能的查询和客诉,并保障你的帐号和系统安全。

· 你发布的内容、图片等相关信息,在你未删除或未注销帐号期间,我们会保留相关信息。

· 如果你注销帐户、主动删除个人信息或超出必要的期限后,我们将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以下情况除外:

· 遵从法律法规有关信息留存的要求(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出于财务、审计、争议解决等目的需要合理延长期限的。

5.5我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5.5.1 我们非常重视你个人信息的安全,将努力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来保护你的个人信息,防止你提供的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丢失或泄漏。

5.5.2 我们会使用不低于行业同行的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及相关合理可行的手段保护你的个人信息,并使用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你的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

5.5.3 我们会建立专门的安全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流程保障你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你的个人信息,并适时对数据和技术进行安全审计。

5.5.4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请你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你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5.5.5 你知悉并理解,你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你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将自己的帐号密码及相关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5.5.6我们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努力阻止这些安全事件的影响和后果扩大。一旦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丢失)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你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你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你的补救措施。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推送通知、邮件、信函、短信及相关形式告知你,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用户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5.5.7 你一旦离开工程管理综合系统及相关服务,浏览或使用其他网站、服务及内容资源,我们将没有能力和直接义务保护你在工程管理综合系统及相关服务之外的软件、网站提交的任何个人信息,无论你登录、浏览或使用上述软件、网站是否基于“工程管理综合系统”的链接或引导。

5.8管理你的个人信息

我们非常重视你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并尽全力保护对你个人信息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撤回同意授权、注销帐号、投诉举报的相关权利,以使你有能力保障你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为了优化你的使用体验,我们也可能对操作设置进行调整,故如下指引仅供参考。

5.8.1改变或撤回授权范围

5.8.1.1改变或撤回敏感权限设置

a.你可以在设备本身的操作系统中,关闭摄像头(相机)、相册(存储),改变同意范围或撤回你的授权。关闭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与这些权限相关的信息。

b.你可以在使用图片上传、信息完善两个功能中选择关闭或开启存储空间、摄像头。关闭授权后我们将不再收集与这些权限相关信息。

c. 当你使用小程序后,您可以在小程序界面中管理小程序获得的应用权限,你可以撤回对小程序的应用权限授权。

5.8.1.2改变或撤回授权的信息处理

特定的业务功能和服务将需要你的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当你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你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功能和服务,也不再处理你相应的个人信息。但你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此前基于你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5.8.1.3帐号找回

你可以通过你所在用户组管理员进行帐号找回,当管理员无法找回时,为保障你帐号的安全所必需,我们可能需要你填写相关信息以进行验证,必要时会和你进行电话沟通,以确定账号和你之间的关系。

六、隐私保护

6.1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4)与犯罪侦査、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5)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6)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8)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9)用于维护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服务的故障;

(10)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 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七、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户

您可通过联系我们进行账户注销。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发送通知,说明具体变更内容)。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 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具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九、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北京嘉瑞铭诚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gcjdbs163@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院1号楼地下一层FB113-21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天内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您所在国家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例如中国的网信、电信、公安及工商等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