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治藏历史是指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关,于北京建立清朝前这期间内与西藏的关系史。据《明史·志第十六》记载,明朝疆域「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文中「西据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时期的史籍中对青藏高原及当地土著的惯称。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洪武年间在藏内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等军政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担任官员,永乐至正德以册封僧俗首领为主,受册封者定期朝贡,明朝则给予丰厚回赐。该段历史具体时间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降明受封,终于崇祯三年(162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贡,历200余年。 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帕木竹巴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势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西藏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鲜有明朝参与。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西藏,着令各部归顺明朝。诏书说到朱元璋「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同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丞宣布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1370年,明朝军队攻取洮、岷等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脱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遂降明。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领陆续归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的五世孙)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吐蕃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属下官吏也授千户、所镇抚等职。1372年,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明太祖,表示归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一颗。他还先后两次向明朝举荐故元的藏族旧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级官职。
1373年正月,当时控制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权首领的称号)释迦坚赞(即《明太祖实录》所记的「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在被明太祖封他为灌顶国师后,遣使入朝,贡以佛像、佛书、舍利。在此之后,藏族地方的大小僧俗首领,也纷纷来到首都南京请封,明朝一律授给他们以新的官职和封号。如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职,以及国师等封号。对于新封的藏人僧俗首领,明太祖要求他们「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以共乐太平」。
对于藏区的行政机构设置,明朝先后在西北藏区设立洮、河、岷、西宁四卫,在今甘、青、川部分藏区以及卫、藏地区设置「朵甘卫」和「乌思藏卫」。1374年,复于河州设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同时升「朵甘卫」为「朵甘行都指挥使司」, 升「乌思藏卫」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明太祖为此下诏晓谕诸部:
朕自布衣开创鸿业,荷天地眷佑,将士宣劳,不数年间,削平群雄,混一海宇。惟尔西番朵甘、乌思藏各族部属,闻我声教,委身纳款,已尝颁赏授职,建立武卫,俾安军民。尔使者还言,各官公勤乃职,军民乐业,朕甚嘉焉。尚虑彼方地广民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兹命立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其朵甘、乌思藏亦升为行都指挥使司,颁授银印,仍赐各官衣物。呜呼!劝赏者,国家之大法;报效者,臣子所当为。宜体朕心,益遵纪律。
同时分别任命管招兀即儿和锁南兀即儿为乌思藏、朵甘都指挥使司同知,并赐银印。后又升「行都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1375年于阿里地区再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各级官吏的官阶品第由明中央统一规定,颁给印信、号纸,令其「绥镇一方,安辑众庶」,并直接向明中央负责,事无大小,均可启奏「大明文殊皇帝」。
明朝在确定藏族地区的都指挥使司、卫、所的行政体制后,陆续委任藏族首领担任都指挥使司和卫所的官职。最初,明朝是封蔡巴、羊卓、止贡、嘉玛等故元万户府首领为乌思藏的行都指挥使或都指挥佥事等职,对帕木竹巴家臣中的内邬宗、桑珠孜宗的宗本则称为寨官。后来在了解帕竹政权的情况后,明朝就开始任命帕竹政权的主要宗本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的官员,并且进一步在内邬宗和仁蚌宗这两个最大的宗设立了行都指挥使司。明朝在藏族地区封授的指挥使、都指挥使佥事、千户、百户等官职都准予世袭,但是重要官职的袭职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并换发敕书和印信。
明朝在藏行政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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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指挥使司 | 乌思藏、朵甘 | ![]() 乌思藏印 ![]() 朵甘印 |
指挥使司 | 陇答 | |
宣尉使司 | 朵甘、董卜韩胡、长河西鱼通宁远 | |
招讨司 | 朵甘思、朵甘陇答、朵甘丹、朵甘仓溏、朵甘川、磨儿勘 | |
万户府 | 沙儿可、乃竹、罗思端、别思麻 | |
千户所 | 朵甘思、所剌宗、所孛里加、所长河西、所多八三孙、所加八、所兆日、纳竹、伦答、果由、沙里可哈忽的、孛里加思、撒里土儿、参卜郎、剌错牙、泄里坝、润则鲁孙 |
明朝在安多藏区的行政建制主要是军事性质的卫所,一方面承认世居其地的土官酋豪的世系特权,一方面派遣汉族流官,以流管土,以土治番,土、流官员皆为武职,听命于兵部调遣。
按明朝官制,军职流官分八等,即:都督及同知、佥事,都指挥使、同知、佥事,正、副留守;而土官则分九等,即: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卫、所镇抚,正、副千户,百户,试百户。自都督府、都指挥司以下各司,包括土司,必须严格执行命令,「各统其官兵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但土司之管有如佥事、镇抚、千户、百户等皆无岁禄。 各卫所的统辖大权一般都由汉族流官掌握,土官只是「为之佐」。 但这一情况在1437年二月发生改变,明朝开始给陕西河州、洮州、西宁等八卫土官发放俸禄。
总的来说,整个安多藏区都在陕西布政司辖区之内。明朝在安多藏区设置的卫所在明朝一代前后期变更较大,以下是明初在安多设置的卫所:
除了设置卫所,明朝还封派皇族子弟到安多藏区就藩,如1391年明太祖封十八子庄王朱楩于岷州,1392年封十四子肃王朱楧于甘州。1395年正月丙午,河州卫指挥使宁正兵助封于秦州的秦王朱樉征洮州叛番, 由此可知分封的藩王是直接插手管理安多藏区的事务的。
明朝还在宗教寺院周围设置卫戍。比如岷州卫的大崇教寺,因其地位显赫,岷州卫动用其七分之一的士卒予以护寺。
为了协调安多藏区佛教与朝廷的关系,明朝在安多一并设置番僧纲司,较重要的有:
明朝先后派许允德、克新、巩哥锁南等前往朵甘、乌思藏招抚。1370年,康区的故元镇西府的镇西武靖王主动向明朝左副将军邓愈请降,后入觐。1371年十月,明朝在康区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1371年二月,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大批故元旧官来朝进贡,乞授职名。于是其人分别授予了朵甘卫的指挥、佥事及其下属机构的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职。其中,锁南兀即尔被任命为朵甘卫指挥佥事。同年十月,在送交故元司徒印后,锁南兀即尔被升任为卫指挥同知。1373年,朵甘卫和乌思藏卫一同升为行都指挥使司,隶属于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管招兀即尔为都指挥同知。同年十二月,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以赏竺监藏等七人为朵甘都指挥同知。
在明朝任命当地政教首领行使官府职能的同时,明朝还掌握对当地官员升迁、承袭权力过程中的的审批、允准权。如1430年五月,朵甘都司都指挥使撒力加监藏上奏朝廷,称年老乞致仕,请求以其子星吉儿监藏代职,明廷乃从其请;1441年四月,朵甘都司大小首领派使入朝,上奏都司内部的人事变更事宜。等等。
1372年四月,河州卫向明廷进言,「乌思藏怕木竹巴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人所信服」,建议朝廷招抚之。中书省将此建议上报,得到明太祖的允准,「诏章阳沙加仍灌顶国师之号」。章阳沙加即乌思藏帕竹政权的第二任第悉释迦坚赞,这次封赏赐印是明朝建立一来首次册封乌思藏首领。1373年正月,章阳沙加即遣锁南藏卜向明朝朝贡。同年二月,乌思藏的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亦亲自入朝,受封为炽盛佛宝国师,他同时荐举的六十名故元旧官皆被授以官职。
1374年七月,明朝置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韦正为都指挥使,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三卫。从乌思藏返京的使者向明太祖报告,「各官公勤乃职,军民乐业」,因此下诏,「尚虑彼方地广民稠,不立重镇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兹命立西安行都指挥使司于河州,其朵甘、乌思藏亦升为行都指挥使司,颁授银印,仍赐各官衣物。」后又升乌斯藏行都司为乌思藏都司。
1375年,明朝再置俄力思军民万户府、帕木竹巴万户府,乌思藏笼答千户所,设官十三人。此处的俄力思即为今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由此明朝完成了全藏的招抚任务。
明太祖时期对西藏僧俗人员的分封,大部分是应求封者的自我介绍而封授的。从数量上看,基本上是以俗官为主而僧官为辅;从官职品级上看,此时期封赐的等级也普遍较低,最高仅为「大国师」和「灌顶国师」。在藏地封授的官职、封号大多是沿用元朝的旧称。
永乐年间,明朝在藏区建立一套僧官制度,僧官分教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喇嘛等,每级依受封者的身份、地位进行分封。如明成祖即位的当年,即派侯显前往乌思藏迎请噶玛噶举派的第五世噶玛巴活佛,后封其为「大宝法王」。1406年,明成祖又遣使入藏封乌思藏帕竹第五任第悉扎巴坚赞为「阐化王」。明封八王中的两大法王、五大教王都是永乐时期封授的。此外,明成祖依僧官制度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由此明朝对藏区的各政教势力由上至下各级首领的分封基本完成。
明朝所封的各教王在袭职嗣位元需要请示明廷的批准。如1423年,为了审查第五世噶玛巴活佛的转世灵童,番僧班丹扎失受明朝委派前往藏地工布的咱日山,「审查大宝法王的呼毕勒罕」, 这是中央王朝审查藏传佛教教派转世灵童的最早记录。
巴卧·祖拉陈瓦的《贤者喜宴》中记载:「依皇帝(指明成祖)本人思维,动用军队,仿行元代故事,将乌思藏纳入法治」,但大宝法王认为佛法应「自在自如宣扬,不便派遣汉军前往」。面对明成祖意在仿效元代萨迦派故事,独尊噶玛派,大宝法王认为「倘教派独留一家,众生不服,如听随其各所信奉,则必感动佛发慈悲心矣,故听任各自奉行各自之教法,斯乃适当。」
帕竹政权在藏内创立「宗本」制度,明代史籍中称「宗」为「寨」。永乐时期,藏内各宗已经为各大家族所把持,因此明朝就势对各宗本予以分封。如1413年二月置乌思藏卫牛儿宗寨,即为帕竹政权的乃东宗。1416年五月置领思奔寨,即仁蚌宗,所封官员喃葛加尔卜即为宗本南喀杰波。
因为元末战乱,藏内的驿站一度陷于废弛状态。因此,1407年三月明成祖下令命帕木竹巴阐化王,「同护教王、赞善王、必力瓦国师、川卜千户所、必里、朵甘、陇答王(三)卫,川藏等族,复置驿站,以通西域之使」。谕令发布后,明成祖同时「勅(陕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刘昭、何铭等往西番、朵甘、乌思藏等处,设立站赤,抚安军民」。 1414年又派遣中官杨三保赍勅往谕阐化王、阐教王、护教王、赞善王以及诸处大小头目,「令所辖地方驿站有未复旧者,悉如旧设置,以通使命」。 驿站恢复之初,明廷为减轻驿站马匹困难,谕令以征发之马或军马拨给差民使用。同时在旅途中发放「道里费」,以解民困。 经过多年的努力,藏内的驿站全部得到恢复,「自是道路毕通,使者往还数万里,无虞寇盗矣」。
1373年,乌思藏帕木竹巴的第悉章阳沙迦应招遣使进京,同时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亦亲率使团来朝,向明廷荐举六十名藏地首领。在此情势下,明太祖依照内地卫所制度在藏区设立了乌思藏卫指挥使司和朵甘卫指挥使司,同时设置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乌思藏卫指挥使司辖区为卫、藏地区。依明制,设置卫指挥使一员,正三品;卫指挥同知二员,从三品;指挥佥事四员,正四品;卫镇抚二员,从五品。故元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为首任指挥同知。
1374年七月,明朝升乌思藏、朵甘二卫为行都指挥使司,颁授银印,赐各官衣物,明太祖诏谕「劝赏者,国家之大法;报效者,臣子所当为。宜体朕心,益遵纪律」,并任命管招兀即尔为乌思藏都指挥同知。依明制,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一,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二,从二品;都指挥佥事,正三品。后又升乌斯藏行都司无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1374年十二月,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和朵甘行都指挥同知锁南兀即尔等遣使进京朝贡,上奏第二批举荐人员名单,请求授予赏竺坚藏等五十六人官职。明太祖「以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患,故来者辄授官」。
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采取了定期、定员、定道、定制的进京朝贡模式。明朝规定「国师以下不许贡」,乌思藏贡使必须由雅州入的规定。1609年四月,因「番人混冒,方物滥恶,所奉勅书洗补可疑,而通使岁诱为奸」,明朝革除了乌思藏大乘法王、大宝法王、护教王、长河西、董卜韩胡等八番的入贡资格,只许阐教王、辅教王入贡。
在1465年以前,西藏僧俗首领来京朝贡没有严格的限定,大致是一岁一贡,或两岁一贡。如《明会典》记载:「西番,古吐蕃地。元时为郡县,洪武初因其旧职。于是乌思藏有阐教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统化番民,又有护教王、大乘法王、大宝法王凡七王,俱赐银印,令必岁或间岁朝贡。」《明史·西域传》亦记载:「初,入贡无定期,自永乐迄正统,或间岁一来,或一岁再至。」
由于明朝对来贡的藏族首领不仅在政治上给予优遇,经济上也回赐丰厚的赏物,由藏地进京朝贡的使臣越来越多,沿途地方不堪重负。同时有假冒滥充的朝贡者。1440年八月,明廷下了第一道免番僧进京朝贡的赦谕。于1442年第一次发现有假冒贡使的现象。
为了整饬朝贡制度,明宪宗即位后,于1465年规定乌思藏番僧三年一贡,并下发一道勅谕给帕竹第悉阐化王,曰:「尔父祖以来,世修职贡。洪武年间,三年一贡,来朝不过三、四十人,往来道途亦守礼法。近年以来,增加渐多,络绎不绝,恃朝廷柔远之意,所至骚扰。察其所以,多有四川等处不逞之途,买求印信,冒作番僧,贪图财利,坏尔声名。尔居遐僻,何由得知?兹特勅谕尔,今后仍照洪武旧例,三年一贡,自成化三年为始。所遣之人必须本类,不许过多。所给文书,钤以王印,其余国师、禅师等印,皆不许行。惟袭替谢恩者不在三年之限。仍戒来人,毋得夹带投托之人。朝廷已勅经过关隘官司盘诘辨验,如有伪冒,就便拿问。如此,则事有定规,人无冒滥,庶不失尔敬事朝廷之意。」
1466年,明朝对朵甘亦规定「如乌思藏例,三年一贡」。 1470年四月,明朝再对朝贡人数进行规定,「(乌思藏)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有四川路入,国师以下不许贡」。
西藏进京朝贡人数越来越多,「宣德、正统间,番僧入贡,不过三四十人。天顺间遂至二三千人。 到成化年间,仅阐化王所遣的贡使一次就多达四百六十多人。1499年,「长河西及乌思藏一时并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人」。
朝贡路线:
宗喀巴是黄帽格鲁派的创始人。1407年,明成祖遣使邀请宗喀巴前往南京并纳贡, 但宗喀巴因年老体弱, 经不起长途跋涉, 加上正忙于修建三大寺,对皇帝的邀请表示婉拒。 同时,1408年六月,宗喀巴给明成祖写了一封回信,请明朝的使者带回。在这封回信里,宗喀巴对收到皇帝赐予的大量礼品表示衷心感谢,对皇帝的邀请则予以婉拒,表示:
余非不知此是大地之大主宰为佛法着想之谕旨,亦非不遵不敬陛下之诏书,但我每与众人相会,便发生重病,故不能遵照圣旨而行,惟祈陛下如虚空广大之胸怀,不致不悦,实为幸甚!
1413年,明成祖命使者侯显等再次赍诏入藏召请宗喀巴。宗喀巴对众使者解释说「自己去汉地的阻碍大而必要性小」, 他并给皇帝写了说明情况的回信,准备了回赠的礼品,请使者们带回。因此,「很可能是明朝的使者们想到了请宗喀巴派一名弟子代替他入朝的办法」, 于是侯显等使者请宗喀巴派一名殊胜弟子前往并得到宗喀巴同意后,释迦也失遂同侯显等同行前往内地。 1413年11月,宗喀巴亲传弟子释迦也失作为其师的代表到达北京城附近,永乐帝派人送来圣旨,对释迦也失「不计数万里之路,跋山涉水,触风冒雨,历尽艰辛前来,」表示十分高兴,考虑到上师「远途而来,身体疲乏」,谕示上师面圣时可免行礼。 1415年4月,明成祖「命尚师释迦也失为妙觉圆通慧慈普应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赐之诰命。」 1425年5月释迦也失再次到北京,在北京居住十余年,此期间宣德皇帝封他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
1403年3月10日,永乐皇帝「遣司礼监少监侯显赍书、币往乌思藏,征尚师哈立麻(即噶玛噶举派五世噶玛巴活佛,得银协巴)。盖上在藩邸时,素闻其道行卓异,至是遣人征之」。《明代名人传》记载四世噶玛巴乳必多吉曾拒绝洪武皇帝的邀请, 但《剑桥中国明代史》记载他应洪武皇帝的邀请,于1372年至1373年间的冬季抵达南京,乳必多吉四世活佛并担任抵京教团的教长。 陈庆英还记载他是元朝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向明太祖举荐元故官六十余人中之一,并被封为「灌顶国师」。 得银协巴获得消息后,于1406年从楚布寺出发。当年7月,得银协巴在康区噶玛寺见到了侯显等使者,领受诏书,即随侯显等人一道前往南京。 1407年4月10日,得银协巴抵达南京。 新近即位的永乐皇帝对噶玛巴活佛表现了超乎寻常的倚重和尊崇, 他行出南京的皇宫来迎接噶玛巴并且没有要求噶玛巴行磕头之礼。 Karma Thinley还记载永乐皇帝赐噶玛巴比自己靠左、稍高的上位。 Rossabi也记载忽必烈在佛事活动中,忽必烈坐在一个比西藏法师更低的平台上。 Norbu因此认为永乐皇帝是想跟从蒙古皇帝尊重其西藏萨迦喇嘛的传统。
1407年噶玛巴抵京后,他除了率领僧众在南京灵谷寺设十二坛城为明太祖夫妇作超度法事十四天外,还在皇宫中设坛为明成祖传授无量灌顶,讲经译经。 1409年2月,明成祖封得银协巴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慈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命他领天下释教,赐印、诰及金、银、钞、彩币、织金珠袈裟、金银器皿、鞍马,并封其徒孛隆逋瓦桑儿加领真为「灌顶圆修净慧大国师」、高日瓦领禅伯为「灌顶通悟弘济大国师」、果栾罗葛罗监藏巴里藏卜为「灌顶弘智净戒大国师」,并设盛宴于华盖殿,宴请噶玛巴师徒,以示庆祝。 Rossabi记载,在获得永乐皇帝「法王」的封号之后,得银协巴还建议皇帝同样也对藏传佛教其他教派予以封授。
藏文资料显示得银协巴曾劝勉永乐皇帝不要试图像早先的蒙古人那样用军事武力管治西藏。 Elliot Sperling则记载得银协巴是拒绝了永乐皇帝试图在明藏之间建立如同元藏之间的联盟的建议。 Thinley还记载永乐皇帝曾计划派军队入藏以强行扶持噶玛巴至西藏众佛教教派的统治地位,但得银协巴劝止了他。 但陈学霖认为几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曾是皇帝的意图。 陈学霖认为永乐皇帝对得银协巴的邀请主要是出于宗教目的。 其他可能的目的或者还有依靠噶玛巴活佛帮助皇帝合法化他备受争议的继位方式。 和表现他对其父母明太祖夫妇的思念和孝心。 Tsai还认为得银协巴通过卜吉预凶的手法,显示上天支持永乐皇帝对明朝皇位的继承,以此来帮助证明其皇位的正统性。
《法主历辈噶玛巴传略如意宝树》中记载:「一般来说,除了汉地的皇帝以外,其他人无权委派官吏。但是皇帝考虑到汉藏两地距离遥远,所以授权法主得银协巴可以委派法主的拉德和米德的官员,并说皇帝对法主给以支持。此外还任命了国师和司徒等官职。」
1415年8月15日,得银协巴突患重病而去世,第六世活佛通哇敦丹继承「大宝法王」的封号。从1426年到1450年的二十多年中,通哇敦丹先后八次遣使向明朝进贡,明朝曾召请他进京,但未能成行。 1426年四月甲申,「赐如来大宝法王等使臣指挥使公哥等。金织文绮、袭衣等物有差。」当时通哇敦丹年仅十一岁,由诏书可见明朝承认他自动地继承了得银协巴的「大宝法王」的封号。
1471年,七世噶玛巴却扎嘉措派人向成化皇帝进贡佛像。皇帝为此颁赐诏书,曰:「皇帝圣旨,谕乌思藏大宝法王噶玛巴为首之人众:你等世代居住西土,顺合天意,恭敬朝廷,谨守职司,献纳贡品,历时已久,今更勤谨。此次复潜使者来,贡献方物,如是忠顺之心,殊堪嘉奖。今值使者返回,赏赐尔等绸缎等物,以表朕回报之意,使到之日,可自领受。…成化七年正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