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仪之争,指17世纪至18世纪西方天主教传教士就中国传统礼仪是否背违天主教义的争议。狭义而言,这是指康熙与传教士就儒家学说崇拜引发的争论,天主教教宗克勉十一世当时认为中国儒家的祭孔及祖先崇拜违反天主教教义,支持道明会,打压耶稣会,结果引发清朝朝廷反制,严厉限制传教士活动。直到1939年,罗马教廷才撤消禁止中国教徒祭祖的禁令。
1644年清兵入关时,天主教入华已62年,德意志籍传教士汤若望协助编制历法,获清廷信任,天主教得以迅速发展。
1664年,耶稣会住院共38所,耶稣会士来华人数累计82人,全国的教堂已经有156座,全国天主教徒达245000人之多。
1704年11月20日,教宗克勉十一世(Pope Clement XI, 1700年-1721年在位)发出禁约,规定:
二、春秋二季,祭孔子并祭祖宗之大礼,凡入教之人,不许作主祭、助祭之事,连入教之人,并不许在此处站立,因为此与异端相同。
三、凡入天主教之官员或进士、举人、生员等,于每月初一日、十五日,不许入孔子庙行礼。或有新上任之官,并新得进士,新得举人生员者,亦俱不许入孔庙行礼。
四、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许入祠堂行一切之礼。
五、凡入天主教之人,或在家里,或在坟上,或逢吊丧之事,俱不许行礼。或本教与别教之人,若相会时,亦不许行此礼。因为还是异端之事。凡入天主教之人,或说我并不曾行异端之事,我不过要报本的意思,我不求福,亦不求免祸,虽有如此说话者亦不可。
六、凡遇别教之人行此礼之时,入天主教之人,若要讲究,恐生是非,只好在旁边站立,还使得。
七、凡入天主教之人,不许依中国规矩留牌位在家,因有「灵位神主」等字眼,又指牌位上有灵魂。要立牌位,只许写亡人名字。再者,牌位作法,若无异端之事,如此留在家里可也,但牌位旁边应写天主教孝敬父母之道理。
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罗马教廷派特使铎罗来华,1707年铎罗在江宁(今南京市)发布禁令,康熙帝令将铎罗押往澳门交葡萄牙人看管。康熙还严斥:「众西洋人,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1710年,铎罗死于澳门监狱中,康熙为澄清中国礼仪之争,派遣法国天主教传教士艾若瑟出使罗马教廷,樊守义随行。两人到达罗马后,将康熙帝关于铎罗来华及中国礼节问题和西洋教务问题的旨意,详细向教宗呈述。教宗不愿艾若瑟返回中国,至1718年,罗马教宗收到康熙皇帝朱笔文书才放行。
康熙六十年(1721年)康熙阅取罗马教廷特使嘉乐所带来的「自登基之日」禁约后说:
二、准许中国对于亡人的礼节;但是这些礼节应属非宗教性质的社会礼节。
三、准许非宗教性质的敬孔典礼。孔子牌位若不书写"灵位"等字,也可供奉,且准上香致敬。
四、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叩头。
五、准许在丧礼中焚香点烛,但应当声明不从流俗迷信。
六、准许在改正的牌位前或亡人棺材前供陈果蔬,但应当声明只行社会礼节,不从流俗迷信。
七、准许新年和其他节日在改正的牌位前叩头。
1721年3月,嘉乐离华返欧。1733年,北京的两位主教向教徒宣布「嘉乐八条」及1715年教宗通谕,令其遵守。1735年,教宗克勉十二世(Pope Clement XII, 1730年-1740年在位)认为「嘉乐八条」与教义不合,宣布废除。
教宗本笃十四世于是在1742年颁布「自从上主圣意」(Ex quo singulari),重申「自登基之日」禁约。这个通谕还禁止在华传教士讨论「礼仪」问题。本笃十四通谕宣布之后,「异论顿息,人心翕然,迄今二百年,各省传教神父,勿论何国何会,悉遵教宗谕旨,宣传天主正教,共遵一途,共守一道,毫无争执歧异之端,而圣教之至一至圣,亦愈彰明较着焉。」
之后雍正帝再次下令禁教。而乾隆时期,传教士虽在宫中受到很高礼遇,但仍不能在华展开传教。嘉庆、道光两朝继续执行禁教政策,天主教在中国只能采取地下发展的形式。
1932年,日本耶稣会所办的上智大学部分学生参拜靖国神社不行礼,即所谓「上智大学事件」,引起了当时的日本军部的强烈反弹。时任广岛主教 Johannes Ross(1875年-1969年)为解决这一问题,遂展开对教史的研究试图找出有利的案例和证据。结果发现1258年时教廷曾颁发一件通谕,允许教徒可以参加非基督教的仪式,由于此谕先于中国礼仪之争,因此对重视传统的罗马教会而言,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在几经讨论之后,罗马教廷发布通告,允许日本教徒在神社中低头行礼,因为此举「除了表示他们对祖国的热爱,对天皇的忠诚外,别无他意」。
该事件为日后解决中国礼仪之争埋下了伏笔。1934年,溥仪在日本关东军的扶植之下登基为满洲国皇帝,将祭孔定为强制的文化政策。梵蒂冈不顾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反对,承认满洲国政权,因此再度面临两个多世纪以前的礼仪问题。由于满洲国政府在回复吉林主教高德惠的讯问时,答复曰:「尊孔仪式的唯一目的,就是彰显对孔子的崇敬之情,绝对不带宗教的特质。」再加上有先前日本神社事件的前例,教宗庇护十一世于1935年发布命令,要求满洲国教区主教应谨慎确认祭孔无宗教特质,而神职人员在行过反对中国礼仪的宣誓之后,还应等待主教们的指导,以避免疑惑和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