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满语:ᠵᠠᡴᡡᠨ
ᡤᡡᠰᠠ
,穆麟德:jakūn gūsa )是清朝时期特有的一种以满洲人为主导的军事社会组织,起源于女真人的射猎组织牛彔额真[参 1]。它以军事化的方式将满洲社会的军政、生产、司法、宗族融合在这一制度的管理之下[参 2]。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者能够占领中原的基石,因此它一直被历代皇帝视作根本。

简介

满族的前身女真人曾有过相近的制度——「猛安谋克」(女真文:Minggan in Jurchen script.JPGMoumuke in Jurchen script.JPG /miŋgan moumukə/[参 3]。但八旗制度的直接来源是「牛彔额真」,本为女真人出猎开围之际临时设立的「十人之总领」[参 4][参 5]。1584年,出身建州左卫世家的努尔哈赤兴起,牛录额真成为了建州治下的正式官名,且统辖规模扩大至300人[参 1][参 5]。随着建州势力的进一步扩大,牛录的数目也不断增多。1601年,努尔哈赤于每个牛录设牛录额真1员[注 1],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员[注 2];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员[注 3],创建黄、红、蓝、白四固山(四旗),是为后来八旗制度的主要基础[参 9]。1615年,建州已经吞并除叶赫之外的所有女真部落,而且蒙古、汉人也多有归附。麾下牛录已有百倍于起兵之初的规模[参 10]。因此,努尔哈赤于该年又增设四旗,将原来的旗帜周围镶上其它颜色。黄、白、蓝旗镶红边,称作镶黄、镶白、镶蓝旗;红旗则镶白边,称作镶红旗。它们与原本的纯色的正四旗合称「八旗」[参 11],此后旗色再未有变化。当时各旗尚由汗与各旗主贝勒分别掌控。

在八旗成立之初,旗的名目上并无民族属性之分。在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的1629年,开始有蒙古二旗的记载[参 12]。1635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部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重新整编,大部分蒙古人丁从满洲旗中拨出,正式组建蒙古八旗[参 13],旗制与满洲八旗相同。汉军本为后金进入辽渖地区所获之汉人军民,在天命后期被以奴仆的形式分拨给诸贝勒、大臣等。皇太极即位后,以编组汉人牛录、开科取士等手段,提高他们的待遇,使他们脱离奴仆身份,成为拥有单独户口的旗籍之人[参 14]。汉军单独编旗始于1631年,1637年分为二旗,旗色玄青,1639年再分为四旗。四旗为正青色旗和黄、白、红镶青边。1642年正式编为汉军八旗,旗制与满蒙相同。满洲、蒙古、汉军均由同一旗主管辖。因为有了这三个部分,一些史料又将八旗称作「二十四旗」[参 15][参 16]

虽然整体上,八旗有此三部份之分,但具体而论,八旗中的族属成分仍较之复杂。它主要以满洲为主干,辅以汉、蒙古、朝鲜(高丽)、索伦、锡伯、回和阿尔巴津人等族群,甚至还曾一度有越南人加入[注 4]。族源为汉人者主要隶属于汉军八旗,一部分隶属于内务府旗鼓佐领下的包衣组织,另有一部分为满洲旗份下的正身旗人[参 17];族源为蒙古者主要隶属于蒙古八旗,少部分隶籍于满洲八旗[参 18],还有极少部分曾在明朝为官者隶属于汉军[参 19];族源为朝鲜者主要隶属于汉军八旗,其余主要为内务府高丽佐领下的包衣组织,还有少部分是满洲旗份下的正身旗人[参 20];索伦、锡伯等主要为天聪、崇德年间以及清朝入关后被编入八旗的新满洲;族源为回人者主要为乾隆年间来京居住的和卓及其部属[参 21];阿尔巴津人则源自顺治、康熙年间归附清朝的俄罗斯人,清廷将其收编在满洲镶黄旗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参 22]。从内部阶层上来说,八旗制度中大体有外八旗人、包衣和旗下家奴之分。外八旗即八旗中的旗份佐领,主要源于清朝入关前的自由民阶层,也是整个制度的骨干成员。上至天潢贵胄、豪门世家,下至普通的八旗子弟,中间虽然存在着许多爵职等级,但都同属于这个阶层[参 23]。包衣则是服侍皇室、王公的家内奴仆和庄园壮丁。旗下家奴是官僚和一部分富裕旗人的家仆。他们没有独立户籍,隶属于主家名下,所以又被称作「户下人」[参 23]或「八旗户下家人」[参 24]

1650年,摄政王多尔衮去世,清世祖开始亲政。他为了加强掌控,对八旗的排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掌控的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再未有任何改动。到了雍正年间,清世宗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他以儒家「天无二日」之论发布谕旨,将下五旗旗员与旗主的臣属关系彻底废除,仅保留各属下包衣的直接控制权[参 25]。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也由皇帝直辖。清世宗还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八旗刚刚建立之时全民为兵。平时从事生产,战时从征。入关以后,为了巩固统治,同时也是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此后八旗兵成为了职业兵,用于驻防或征战[参 26]。不过,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人都有机会披甲,披甲人数的比例也越来越小。此后,因八旗生计日渐困难,一部分汉军因此出旗为民[参 27]。清末,八旗官兵的职官额数约6680人,兵丁为12万人。在教育方面,八旗兴办宗学、觉罗学、各类官学等,以教授其子弟[参 28]。此外,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嫁娶等也有明文规定。清代素有旗汉不通婚之说,直到1901年才正式解禁,但实际上,民间,尤其是一些驻防八旗早已与当地汉人结亲[参 29]

编制

禁旅八旗

清朝为了以较少的八旗兵丁有效控制全国,采取了「居重驭轻」,重点配置的政策。清朝定都北京,被视为根本所在,也是八旗的大本营。为了镇戍地方,统治者将一部分旗兵陆续派往全国各地驻防,于是形成「禁旅」与「驻防」的区别[参 30],这些地区均实施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 禁旅八旗,又称京旗,分左右翼驻扎北京内城,皇城以外的地方。左翼四旗,镶黄旗在城东北,驻安定门内,依次而南为正白旗,驻东直门内,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右翼四旗,正黄旗在城西北,驻德胜门内,依次而南为正红旗,驻西直门内,镶红旗驻阜成门内,镶蓝旗驻宣武门内。以满洲八旗为主,遇有战事,派出作战,战毕撤归京师,为清朝基本的军事力量,清末约有12万余人。京旗各佐领在行政上归本旗都统管辖,但在军事系统上,又按照兵种,将前锋、护军、马甲、步甲独立编营。其中,骁骑(马甲)营、护军营、步军(步甲)营均按旗分设,前锋营按左右翼分设。护军营与前锋营平时警卫宫禁,皇帝外出时扈从行营,是八旗兵的精锐。以后陆续增设虎枪营、火器营、健锐营、善扑营、神机营(火枪)为特殊兵种。

各地驻防八旗

八旗驻防制度开始于顺治朝,拓展于康、雍两朝,至乾隆朝形成定制。顺治年间,各地八旗驻防仅15000余人,康熙、雍正年间渐增至90000余人,清中叶达10万余人。自此,驻防八旗兵额大体与京旗持平,一直持续到清末。康熙至乾隆年间,八旗在满洲的驻防地由15处增至44处,在各省驻防地由9处增至20处,乾隆年间在新疆新设8处。其中,配备在京畿和满洲的兵力,约占驻防八旗总数的一半,而满洲的驻防八旗又占畿辅地区以外驻防八旗的半数以上。相比之下,内地各省八旗驻防,一省不过1-3处。其中又以长江以北较多,湖南、江西、广西、贵州等处未设驻防。内地军事戍守的任务,主要由60余万绿旗兵担任,八旗驻防起监视作用。八旗兵丁屯驻在全国70余处重要城镇和水陆冲要,根据需要各设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或只设城守尉、防守尉为其统领,成为了清朝控制全国的重要力量。

清世宗曾说过:「驻防之地,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驻防各地的兵丁,最初是从京旗各佐领派拨的,并由这些来自不同旗、佐的兵丁,在驻防地组成新的佐领。但他们的户籍,仍隶属原旗原佐领。所以在清初一段时间里,驻防旗人仍把北京作为他们的故乡。随着驻防制度的固定化,驻防旗人的户籍虽然仍隶属原旗都统衙门,与本佐领的关系却逐步削弱,并在驻防当地形成新的旗人群体。八旗驻防制度的实施,使满族的分布进一步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分散在全国各地。南至广州、北抵瑷珲、西迄伊犁,最集中的地方则是北京城内外和畿辅。

清末八旗概况

名称 旗帜 清末兵力 总人口 旗主 备注


Bordered Yellow Banner.png 84个佐领、2个半分佐领、约2万6千兵力 约13万人 皇帝 八旗之头旗,上三旗之首


ManZhow 8Flag Yellow.jpg 92个佐领、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力 约15万人 皇帝 上三旗之一,八旗中人口最多一旗


ManZhow 8Flag White.jpg 86个佐领、约2万6千兵力 约13万人 皇帝 最初由多尔衮统领。其死后,由皇帝亲统,成为上三旗之一


ManZhow 8Flag Red.jpg 74个佐领、兵2万3千 约11万5千人 礼亲王
顺承郡王[参 31]
下五旗之首


Bordered White Banner.png 84个佐领、约2万6千兵力 约13万人 肃亲王[参 32] 下五旗之一


Bordered Red Banner.png 86个佐领、兵2万6千 约13万人 克勤郡王
庄亲王[参 33]
下五旗之一


ManZhow 8Flag Blue.jpg 83个佐领、11个半分佐领、兵2万6千 约13万人 豫亲王
睿亲王[参 33]
下五旗之一


Bordered Blue Banner.png 87个佐领、1个半分佐领、兵2万7千 约13万5千人 郑亲王[参 33] 下五旗之一

影响

民国之后,蒙古、汉军旗人因与蒙古人、汉人在风俗习惯、语言行事上差异较大,而和满洲旗人几乎一致,所以不但被人认为,也大部分自认满族[参 34]。在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进行民族识别的过程中,家族先世在清代有无旗籍也是判定当代满族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参 35]。因此,当代满族主要是由清代八旗制度下各族群融合而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参 36][参 37][参 38][参 34][参 39]。旗人作为满族的别称也流传至今[参 40]

参考资料

注释

  1. ^ 顺治十七年定汉字为佐领,通常为四品官,有世袭和非世袭之分,世袭佐领按照功劳大小分主要分为勋旧、世管和互管佐领;非世袭由朝廷指派者称作公中佐领[参 6]
  2. ^ 后定汉字为参领,通常为三品官,起初5佐领为1参领,但随着人口的增长,在康熙年间每参领都已二十个佐领左右[参 7]。蒙古旗由于人口较少,一旗只有两个参领[参 8]
  3. ^ 后定汉字为都统。
  4. ^ 详见黎昭统帝

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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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阎崇年(2006年),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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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从八旗家谱看满族的民族构成
  40. ^ 汉典:词语「旗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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