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

太甲(?-前1557年),姓,名,又称祖甲,是商朝第四位君王(一说前1579年—前1557年在位,在位23年)。太甲是商汤之孙,太丁之子。

太甲在位初年,任用伊尹为相,商朝比较强盛。可是太甲三年时,太甲开始按照自己性子办事,以残暴的手段对付百姓、奴隶,伊尹便把太甲流放到桐之宫。

三年后,伊尹见太甲改过自新[1],便郑重的将政权交返给太甲。太甲复辟后,沉痛接受教训,成为了一个勤政爱民、励精图治的圣君。太甲庙号为太宗

不过,另一本史书《竹书纪年》对此却有不同的描述:伊尹放逐太甲后,自立为王,7年后,太甲潜回杀掉篡位的伊尹,并改立伊尹的儿子伊陟和伊奋继承伊家[2]。根据出土的甲骨文显示,直至商朝末年,商朝仍然坚持对伊尹的祭祀,因此《竹书纪年》的记载有可疑之处。

注释

  1. ^ 《孟子·万章上》:「太甲悔过,自怨自艾。」
  2. ^ 《竹书纪年》记载:「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