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国在唐、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于现在的海关。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唐朝市舶使

唐高宗显庆六年(661年),于广州创设市舶使,派专官充任,总管海路邦交外贸[1]

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在广州城西设置「蕃坊」,供外国商人侨居,并设「蕃坊司」和蕃长进行管理。

宋朝市舶司

南宋时代有8个市舶司,主要分布于东南沿岸,江阴、秀洲华亭、秀州澉浦、杭州、明州、温州、泉州、广州。泉州成为通商大港[2]

管理范围

宋代市舶司有如下几种职能:

船舶出入口管理:

出入口货物管理:

海上禁防:

货物

元朝

元朝改称市舶提举司,有七处:广州、泉州、杭州、庆元(今宁波)、上海、澉浦(今海盐)、温州[3]

明朝

清初海关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皇帝准四口通商。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参考资料

  1. ^ 广州市图书馆:广州大事记
  2. ^ 唐宋时代市舶司制度
  3. ^ 梁启超 《中国文化史》 《饮冰室合集》 10 86-85-86页
  4. ^ 梁启超 《中国文化史》 《饮冰室合集》 10 86-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