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eID用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为您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以下称“三所”)之间的网络电子身份标识(eID)用户服务协议。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eID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及三所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各项规则有约定,而本协议条款没有约定的,以各项规则约定为准;各项规则与本协议条款冲突的,以本协议条款约定为准。您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在您开通SIMeID并享用SIMeID的服务时,将受到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如《eID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三所各项规则发生变更,以三所网站www.eid.cn通知的变更内容为准。
您对于本协议的点击确认视同于您同意本协议并同意三所、eID合作发行机构按照本协议条款为您开通SIMeID并提供SIMeID有关的服务。
eID是以国产自主密码技术为基础、以智能安全芯片为载体,采用空中开通或临柜面审的方式,依据对法定身份证件核验的结果,由“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签发给公民的网络电子身份标识,不仅能够在不泄露身份信息的前提下在线识别自然人主体,还能用于线下身份证明。
由三所承建的“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基于密码算法统一生成的身份数字标记。
是以SIM卡/贴膜卡为载体、可以通过短信、机卡等通道进行业务数据传输的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
本协议项下的eID载体是指您用于申请开通SIMeID的SIM卡。
目前,您开通SIMeID所依据的身份证件为官方颁发的证明您身份的身份证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本协议项下的eID合作发行机构是指【】。
向您提供应用服务并需要您使用SIMeID功能的组织或机构。
本协议项下SIMeID签名授权方式对应您开通SIMeID时设置的eID签名密码。
请您准备好您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通过程中需您设置eID签名密码,请记住该签名密码。
您用于开通eID的SIM卡,我们视为您对其具有完全的控制权限,作为通过SIM卡开通SIMeID的用户,您的SIMeID将与您SIM卡手机号码关联,请您妥善保管和使用您的SIM卡及手机号码。
您开通SIMeID需要经过三所的身份核验,核验过程中的信息由三所记录存档。
开通SIMeID成功后,您身份证件上除指纹外的所有信息(以下称“证件信息”)将加密存储于SIM卡的安全芯片中,除您本人授权外其他任何人或机构无法读取。各类应用提供机构需按国家相关法规遵守信息采集必要性和最小化的原则,如应用提供机构过度收集,您可提出异议。
在线下,经您主动授权可由专用设备验证读取您存储于安全芯片中的证件信息,与使用身份证场景一致;在线上,可用于应用提供机构的账户注册、登录的实名认证,个人信息的授权,交易的确认等。
以上认证、授权、确认均以eID签名授权方式实现,视为您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SIMeID服务的有效凭据。您本人进行的eID签名所带来的所有责任与后果将由您本人(或根据法律规定由您的监护人)承担。
SIMeID自开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可以重新开通。请您妥善保管您的eID载体以及eID签名授权方式。如您的eID载体丢失或eID签名授权方式有可能泄露,请您及时注销SIMeID。
如您的SIM卡丢失,请及时在另一张SIM卡上重新开通SIMeID,重新开通SIMeID后原SIM卡上的SIMeID一旦联网即自动删除。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三所可以主动注销您的SIMeID,您如需再次使用SIMeID服务,应重新申请SIMeID:
l 因三所与eID合作发行机构业务终止可能给您使用SIMeID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合理通知后;
l 因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三所不得不注销您SIMeID的情形;
l 其他为了您的安全考虑而不得不注销您SIMeID的情形。
3.1 您应年满【14】周岁方能开通SIMeID。
只有年满18周岁的eID用户能通过使用eID签名表明本人意愿,未满18周岁的eID用户开通eID后只能使用eID证明身份。如果您未年满18周岁,您应与您的监护人一起阅读本协议并征得您监护人的同意后再行开通eID或者由您的监护人为您开通eID。
3.2 您对SIMeID业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登录eID官网www.eid.cn 或到eID合作发行机构进行咨询。
3.3 您申请开通SIMeID时,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和eID官网www.eid.cn 上公布的各项规则。您应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使用SIMeID。
3.4 您在SIMeID有效期内,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您(或您的监护人)承担。
3.5 您同意三所可通过您的【】账户向您发送与SIMeID操作相关的消息。
3.6 三所在eID官网www.eid.cn 公布eID介绍、热点解答、业务规则等内容。
3.7 三所对您提供的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您另行授权许可披露的除外。
发生以下情形的,三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1 您将eID载体转借他人使用;
4.2 您未妥善保管eID载体或eID签名授权方式;
4.3 您未能按照本协议和三所或eID合作发行机构的有关服务规定正确操作;
4.4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黑客攻击、网络中断、政策变化等。
您开通SIMeID需要经过三所的身份核验,核验过程中,三所记录存档如下个人信息:
5.1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如公民身份号码),三所根据此类信息生成您的eID数字身份;
5.2 人脸照片,此部分信息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保护。
5.3 SIMeID在使用时需要与SIM卡的手机号码相关联,我们需要您的手机号码,此部分信息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保护。。
5.4 三所在核验身份过程中所涉及您的个人信息,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和存档以外不会用于其他用途,但以下情形除外:
l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要求三所披露的;
l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自您成功开通SIMeID时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