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秤 App 服务条款

本使用条款(即权利与义务宣告,以下称为「本条款」)为喜罗亚(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与利用本公司提供之「吉米秤 App」相关一切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的所有使用者(以下称为「用户」)之间所订定的条款,规范关于本服务之使用条件。 用户若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接受本条款之内容,并同意受本条款之规范。 「会员服务」系指本条款之中,已依据本条款注册帐户资料之用户,得在本服务中以本人之帐户所使用之各项服务。另外,未满20岁之用户欲使用会员服务时,需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若未满20岁之用户经已注册得以使用会员服务之帐户资料时,视为其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1条(帐户)

  1. 当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并注册与用户本人有关之资料时,应提供真实、正确且完全之资料,并应随时更新为最新状态。
  2. 当用户使用本服务并注册密码时,应以自身责任确实保管密码,以防止遭他人恶用。本公司得将利用已注册密码所造成一切行为,视为用户本人之行为。
  3. 当本公司判断用户违反本条款,或用户具有违反本条款之风险时,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用户,径行停止或删除帐户。
  4. 本服务之帐户,为用户本人专属。用户于本服务中之所有使用权,不得移转、让与、借贷予第三人或以其他方法予第三人使用,亦不得使第三人继承或继受。

第2条(服务之提供)

  1. 用户利用本服务时,应以用户自身费用及责任,准备必要之智慧型行动电话、通讯设备、操作系统、网路连线及电力等,备妥可使用本服务之环境。
  2. 当本公司判断为必要状况时,得不事先通知用户,径行、不定期修改本服务条款,对服务内容予以追加、变更或限制使用。修订后之本条款,自登载于本服务内适切位置起生其效力。用户于本条款修订后仍持续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接受修改后之相关规范。

第3条(智慧财产权等)

  1. 本公司针对透过本APP提供用户的文章、声音、音乐、影像、动画、软体、程式、代码或其他资料(以下称为「内容」)仅给予用户以使用本服务为唯一目的之使用权。
  2. 用户透过本服务进行存取之内容时,不得超出本服务所预设之使用样态。
  3. 本服务可能包含可让复数用户进行投稿、修正、删除等编辑项目之功能。此时,用户应同意其他用户编辑自己的投稿内容。
  4. 用户于本服务上提供投稿、送出、上传之内容(以下称为「投稿内容」)时,视为同意本公司得无偿且非独占性使用投稿内容之权利(含复制权、公众放送权、颁布权、贷与权、让渡权、翻译权、上映权、变更权等,但不限于上述类型。),亦同意本公司得基于服务、广告或宣传之目的,以无偿、无期限、不限地域之方式,使用投稿内容。
  5. 当本公司判断于业务上具必要性时,得确认投稿内容之相关内容。惟本公司并未负有此种确认义务。
  6. 当本公司判断用户的投稿内容违反法令或本条款,或足认为有违反之可能性,抑或其他具业务上必要性时,得不事先通知用户,径行以删除投稿内容等方式,对本服务上之投稿内容予以限制。
  7. 关于用户所提供之投稿内容,或于使用本服务侵害其他用户之投稿内容,若受第三人请求、告诉、索赔、收受警告信函、假处分或起诉时,用户应本于自身责任及费用解决该纷争,与本公司无涉。用户应向本公司赔偿于该纷争中对本公司所造成一切损害(含间接损害、衍生损害、结果损害、所失利益及律师费用等)。

第4条(个人资料等之处理)

本公司对于符合「用户之个人资料等」定义之资料,皆遵守相关法令并依据本公司隐私条款进行适当处理。

第5条(本服务之停止、终止)

  1. 当发生下列任一款事由时,本公司得不事先通知用户,随时停止本服务全部或部分内容:
    1. 定期或紧急保养与本服务提供之有关设备等时;
    2. 因为与本服务相关之系统或通讯线路等发生故障、火灾、停电或其他意外事故,或因天然灾害、社会动乱,抑或第三人之破解等其他针对本服务之妨碍行为,或因为与上述原因相关连之要素,致使无法提供本服务时;
    3. 于营运上或技术上,本公司判断应停止本服务时;
    4. 因为基于法律、法令或主管机关、法院之措施,致使无法提供 本服务时;
    5.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必要状况时。
  2. 本公司基于本条而停止或终止本服务全部或部分内容时,即便会员因此受有损害,本公司亦不负任何责任。

第6条(禁止行为)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做出下列各款行为,或是可能之行为:
  1. 使用他人注册之电子信箱、密码或其他帐户资料,抑或盗用他人身分(含本公司或本公司关系企业及合作企业);
  2. 送出或写入会妨碍、破坏、限制、操作「电脑软体、硬体、通讯设备等设备功能」之电脑病毒、档案、程式;
  3. 违反法律、法令等;
  4. 投稿内容具有会使第三人感到不悦之表现,包含与猥亵/残虐/歧视之相关表现、诱发自杀、自残行为、药物滥用之表现或其他反社会性内容;
  5.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所有权、智慧财产权、名誉、信用、肖像、隐私等权利;
  6. 刻意散布与本公司或第三人相关之虚伪情报;
  7. 违反公序良俗;
  8. 将同样或类似投稿内容寄送予不特定多数用户(本公司认可者除外)或其他由本公司判断为发送垃圾邮件之行为;
  9. 未获本公司同意,便擅自执行与本服务相关之营业、宣传、广告、劝诱或其他以营利为目的之行为;
  10. 办理老鼠会、违法之多层次传销或其他违法事业,或从事与其类似之活动;
  11. 非法收集、公开或提供他人之个人资料、注册资料、使用记录等;
  12. 未获本公司同意,便擅自复制、编辑、变更、颁布或转卖本服务中所提供之资讯或服务;
  13. 对反社会势力提供劝诱、利益供给或其他协助行为;
  14. 进行宗教活动或劝诱他人加入宗教团体;
  15. 对第三人提供援助,使第三人做出符合前列各款之行为,或助长第三人做出符合前列各款之行为;
  16. 其他由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当之行为。

第7条(免责)

  1.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内容正确性以及对于特定目的之适用性。
  2. 用户即便因使用本服务而遭受损害,亦不得向本公司请求赔偿。惟当该损害系肇因于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不在此限。
  3. 当用户使用本服务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以自身负担及责任自行处理纷争。

第8条 咨询窗口

若对于本服务尚有相关咨询事项时,请联络至下列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226号3号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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